按照广东省、深圳市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部署,2015年夏秋季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已经正式启动,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我校征兵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征兵政策
为更好地在应届毕业生中征集高素质兵员,从2013年起,将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。
所有应征的大学应(往)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(http://www.gfbzb.gov.cn/),填写、打印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和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或《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》、《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(分别简称《登记表》、《申请表》)。
为更好地在大学生中征集优质兵源,国家继续出台政策完善大学生优先征集制度,如下:
1.放宽征集年龄,大学在校生放宽至22周岁,大专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,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。
2.增加征集地选择,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,也可在高校所在地应征。
3.延长征集时间,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原籍没有征集的,入校后可继续征集,时间可持续到9月30日入营;其他高校学生错过报名时机的,在县级兵役机关体检、政审结束前可随时报名应征。
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、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,结合初审、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,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,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。
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,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,持《登记表》和《申请表》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,由当地兵役机关批准入伍;高校在校生持《登记表》和《申请表》7月30日前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,由当地兵役机关批准入伍,入伍后学校为其办理保留学籍手续。
有关应征公民政治、体格等条件,入伍后减免学费,退伍后优抚安置等政策,较往年无变化。
有意应征入伍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。未参加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,在征兵期间需要补办网上预征手续,没有经过网上报名预征的大学生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。
学生可通过校内及校外多途径了解征兵政策。校内可到学思楼二楼学生事服务中心退(入)伍政策咨询窗口向军事俱乐部的值班同学咨询,也可向武装部电话咨询。武装部联系人:黄校老师,电话:26019093。
校外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及广东省征兵网(http://zb.gd.gov.cn/)进行政策学习及实时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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