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-2014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定通知
请各班班长把本班符合奖学金评定资格同学的汇总表(空表在公共邮箱里arthome2012@163.com)在9月25日周四发到各专业班长,然后专业班长根据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后9月27日周六发给年级班长何欢同学。
12级艺术学院(575人):一等奖学金占总人数的1%(6人),二等奖学金占总人数的4%(23人),三等奖学金占总人数的10%(57人)。
大专业(负责人) |
总人数 |
一等人数 |
二等人数 |
三等人数 |
环艺专业(何欢): |
149 |
2 |
6 |
15 |
服装专业(李锦欣): |
88 |
1 |
4 |
9 |
工业专业(刘灵吉): |
137 |
1 |
5 |
13 |
首饰专业(魏媚): |
90 |
1 |
4 |
9 |
视传专业(余汇圣): |
115 |
1 |
4 |
11 |
年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:
何欢(总负责)、李锦欣、刘灵吉、魏媚、余汇圣
学习平均成绩绩点评定标准(每个同学的单科成绩和平均绩点已经发到班长手里,可以去查询)
奖学金等级 评选 条件 评选项目 |
一等奖 |
二等奖 |
三等奖 |
德育测评成绩绩点 |
4.5以上 |
4.0以上 |
4.0以上 |
各单科成绩绩点 |
4.0以上 |
3.0以上 |
2.5以上 |
平均绩点 |
4.0以上 |
3.5 以上 |
3.0以上 |
占学院总人数的比例 |
1% |
4% |
10% |
其它条件 |
/ |
/ |
/ |
注:各单科课程成绩绩点是指所有课程考试(考查)的成绩(包括选修课和拓展课等),不包括德育测评成绩。
(1)计算平均绩点的公式为:
∑(课程学分×绩点)
成绩平均绩点= ---------------------
∑学分
(2)“在评选学期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学生,其单科成绩绩点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下调0.5(不超过两门)”。主要学生干部是指:
(a)校团委委员,校团工委、校学生会、校学生自律委员会、校本科生学习联谊会、校(院)学生社团联合会、校艺术团、校学生信息网络中心、校广播站、校义工联的副部长以上(含副部长)的学生干部,其中校(院)学生社团仅含正、副会长。
(b)二级学院(书院)分团委(团总支)、二级学院(书院)学生会、二级学院(书院)学生自律委员会副部长(含副部长)以上学生干部。
(c)学生党支部正、副书记,班级正、副班长,团支部书记,书院正、副宿区长。
为鼓励班团基层组织学生干部,一般学生干部的单科成绩绩点可适当下调0.2( 不超过两门)。一般学生干部是指:班级的各个委员、书院宿区的各个委员、团支部的各个委员、信息员。
学生干部单科成绩绩点下调不适用于学习成绩不合格者;不适用于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者。
(d)以“合格”与否作为成绩的课程,不作绩点的考虑与要求,但必须“合格”方能参加奖学金的评选。
(e)每位学生每次评选奖学金按最高项获取,不可兼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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